定海区司法局底层发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
定海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积极践行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宗旨,进一步扩宽复议申请渠道,发挥复议监督职能,着力打造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。今年行政复议调撤率从2019年的33%提升至40%。
一是优化组织架构。深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,充分发挥街镇扎根基层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,在全区11个乡镇街道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,打通群众维权最后一公里,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量。行政复议服务点的职责是普及宣传行政复议法、提供行政复议申请指导、收取转送行政复议材料,解答法律咨询问题等。通过工作重点前移,让争议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,以此力争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。
二是优化办案模式。定海区开启繁简分流、调解优先的审理模式,坚持快慢分道原则,将符合受理条件、案情简单、法律关系不复杂的简易案件分流到快道办理,有效压缩案件流转时间,酌情压缩被申请人答复期限,确保此类案件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结。在当前行政疑难案件增多、案件审理难度加大、新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的形势下,组建由大学教授、律师、行业专家等18名专家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,为复议机关准确把握案件法律适用提供有效助力。
三是加强源头治理。为避免行政复议案件中部分行政决策问题、行政执法问题、法律适用问题等经常性反复出现,复议机关不仅对个案进行处理,也对个案进行分析研判,通过反馈、通报的方式,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的指导监督,延伸行政复议的制度效能。同时,建立健全“行政复议纠错责任追究机制”、“政府工作约谈办法”,加强问题的督促整改,对复议纠错反馈情况进行随访、效果评估,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复议应诉监督考核内容,倒逼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。
四是鼓励自我纠错。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,发挥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,确保行政复议能真正消化行政争议。行政机关可能无法第一时间意识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,因此持续强化纠错信息传导交流,鼓励行政执法机关自主及时纠错,最大限度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复议受案前,努力避免不必要情况下启动行政复议程序,减少行政资源浪费。今年以来,通过被申请人自我纠错而案结事了的案件占审结案件的25%,较2019年提升了16个百分点。
五是加强部门联动。建立“一窗受理、一站服务”的矛盾纠纷受理机制,形成应调尽调的工作格局。首先,确保“即时”解决,对事实清楚且相对简易的行政争议,当场调处;其次,做到“限时”反馈,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疑难事件,及时确定牵头单位,并整合调解力量专门调处,防止“小事变大、大事变炸”;最后,加强与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的联动,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联系工作机制,努力把调解力量“联”起来,形成争议受理、分流处置、协同处理、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。